这个问题本来也没什么可说的,因为将近10年前,我的导师执笔的专家共识中已经明确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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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FDA发布的指南当中也有相关的描述,和上述论文中给出的实践标准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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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近些年有一些其他作者,也包括一些国外的SCI论文中,对于非劣效临床试验的样本量计算问题,在实际举例时,采用了$\alpha=0.05$的设定,这就给人一种错觉,好像我们可以将传统假设检验0.05的水准,原封不动地应用于非劣效试验。

对于非劣效的验证,在实践当中,常常采用置信区间法,而这个置信区间的置信度(置信水平)是95%,这与传统假设检验,双侧0.05的检验水准,实质上是保持了一致。

当然,非劣效的验证也可以采用假设检验的方法,此时进行的检验实质为单侧检验,为了与传统的双侧0.05的检验水准保持一致,非劣效假设检验的$\alpha$就被设定成了0.025,这样,两者的I类错误水平,在特定方向上是一致的。

最后,重复一下结论:

对于非劣效临床试验而言,样本量的计算,通常将$\alpha$设定在0.025的水平上,这即是专家共识,也是大家的共识。如果为了减小样本量的计算结果,特意将检验水准设定在0.05的水平上,那么你的研究目标最终能否达成,那就要看你的运气了。